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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31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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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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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扣押海砂一批拍卖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11-04 08:32:59    文字:【】【】【】浏览 (9799)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司将于20201112日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公开网络拍卖。

一、拍卖标的:扣押海砂一批约3725.22,起拍价:130383元,拍卖保证金:2万元。拍卖成交后不再重新过磅,数量的增缺不影响较后成交价格。

二、展示看样:标的物堆放于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堆场,有意者请于10日前与我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须在1116时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报名并将保证金汇入我司账户(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账号:39158001040006734)以银行到账为准。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咨询电话:0574-8731586713567483227  

五、公司地址:宁波市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




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拍卖流程

一、竞买人中拍平台注册用户名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2步:右上角免费注册

第3步:个人用户注册或机构用户注册

第4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切记:一定要通过“实名认证”方算注册成功)。

二、竞买人中拍平台报名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2步: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客户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

第3步:网站首页选择“拍卖企业”

第4步:省份首字母选择“Z”

第5步:浙江省的拍卖公司中选择“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第6步:选择“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扣押海砂一批拍卖会 ”

第7步:点击“标的目录”

第8步:选择自己要竞拍的标的报名

第9步:点击“报名”

第10步:勾选相应的内容

第11步:选择线下支付保证金

第12步:点击“确认”后即完成标的网上的报名步骤。

三、竞买人中拍平台拍卖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2步: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客户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

第3步:点击个人中心

第4步:点击我的竞拍

第5步:点击“查看标的”

第6步:等待拍卖会开始即可。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拍卖标的:扣押海砂一批约3725.22吨,起拍价130383元,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的整数倍。

注:拍卖标的为“楚舟1”船扣押海砂,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重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成交后,标的物不再重新过磅称重,不考虑水分流失等因素影响标的物的重量,以标的物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买人须在两家或两家以上才能举行拍卖会,若竞买人数不足,则流拍。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2小时)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较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较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三、网上注册报名及特别声明

1、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企业或其他组织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注册竞买人账号,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2、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如竞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中拍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参拍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5、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

6、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竞买人、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7、网络拍卖过程所涉及的时间以中拍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中拍平台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8、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也可在网络拍卖会上由拍卖师以文字说明和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和补充。

四、竞买手续:

1、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代缴、代付(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账号:39158001040006734,以银行到账为准,以银行到账为准)。

2、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20201111日下午4时前完成,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五、展示看样

标的物堆放于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堆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01110日,联系电话0574-87315867。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20201112日上午9时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在拍卖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的瑕疵及风险,须亲自实地看样,如遇物品数量、重量、状况等有差异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

2、本次拍卖标的属扣押物品,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均不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等级、数量、流通领域等及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承担其相应风险。

3、由于该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数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若拍卖成交,标的物不再重新过磅称重,不考虑水分流失等因素影响标的物的重量,以标的物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本次拍卖,委托人不提供关于标的物的任何发票及收据。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成交款收据。

5、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天将标的物的提货方式(车运或船运)告知拍卖人。

八、拍卖成交后,关于拍卖保证金的约定: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履约押金,待买受人提货完毕并经委托人确认后,不计息退还履约押金。

2、未成交者将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九、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公章等到我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

十、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的支付: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比例表:

序号

交易总成交价

费率(%

1

50万(含)以下

2.5

2

50万元-200万元(含)

1.5

3

200万元-500万元(含)

1

4

500万元-1000万元(含)

0.75

备注:

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

 

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汇入拍卖人账户(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账号:39158001040006734)。佣金以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为准收取,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待标的移交称重后按实际总重量结算,进行多退少补。成交款逾期未支付视作买受人违约,每延迟一日,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款1‰的违约金。

十一、标的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后,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标的交割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标的交割通知书》2天内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移交提货手续。

2、提货要求:标的交割后,买受人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提取(计量)完毕,逾期未提取部分海砂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负。买受人自行提货,自备提货设备、运输工具。标的现场移交时,买受人需授权一名负责人全程全时负责现场交接,并签署确认交接确认单。

3、本次过磅称重时买受人及委托方必须在场,过磅数量买受人须无条件认可,交接重量不考虑水分等其他因素。车(船)交接方式不符合要求的,委托方不予交接,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4、本次拍卖买受人需另外支付“楚舟1”船的卸砂费65191.35元,拍卖成交后2日内汇入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1000068752073)。

5、买受人提货时要服从委托人管理,严格按委托人要求的提货时间执行,必须遵守提货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制度。提货过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计量费、运输费、卸装费、设备租赁费、人工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动与本标的无关的设备、物资,如发现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损坏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买受人缴纳的提货履约押金将优先用于拍得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或损坏的赔偿,保证金不足偿付的,委托人有权依法追究买受人的赔偿责任。

7、提货过程中需严格执行装车、装船、遮盖、冲洗、道路运输等相关要求。组织的车辆、船只要保证证照齐全,不得超载。要按照环保相关规定做好装车货物遮盖,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8、买受人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未提取标的的视为违约,拍卖标的由委托方收回,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9、提货结束,委托人验收无异议的,买受人至本公司结算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押金。

10、标的移交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安全风险责任及保管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法律责任:

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标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靠前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 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⑵ 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⑶ 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的效力,不因本合同无效而失效。

十三、特别声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5、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4


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了以上《竞买须知》,对所有条款的内容已完全知悉,已对拍卖标的的产权来源、状况、瑕疵、缺陷、损坏等其它各种情况作了充分了解,本人(单位)对之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竞买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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