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315867
传真:0574-87315367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楼
拍卖公告
受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8日14时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对其位于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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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1 |
14幢1单元708室 |
67.99 |
709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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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幢1单元2104室 |
68.26 |
759802 |
2 |
14幢1单元1008室 |
67.99 |
719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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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幢1单元2106室 |
68.47 |
762140 |
3 |
14幢1单元1108室 |
67.99 |
72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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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幢1单元2206室 |
68.47 |
765563 |
4 |
14幢1单元1708室 |
67.99 |
743199 |
|
10 |
14幢1单元2404室 |
68.26 |
770041 |
5 |
14幢1单元1806室 |
68.47 |
751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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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4幢1单元2406室 |
68.47 |
772410 |
6 |
14幢1单元1808室 |
67.99 |
74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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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保证金:10万元/套,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竞买人如需竞拍多个标的,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其中交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竞得人即房屋合同签订人,不得变更)。下轮公寓在学府小学的区域内。
三、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可进行商业贷款,银行可自选或我司推荐;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也不允许使用房票。
四、竞买资格: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为受让主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在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除外)。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五、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实地展示(联系:吴先生13968016664)。
六、保证金交纳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8:30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止。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到以下帐户(法人、单位需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凭银行回单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开取保证金收款收据)。
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89318100168396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浙江艺海有限公司刘先生15958021888,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原件、复印件及保证金收款收据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人可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庐栏目查看下载(https://www.hzctc.cn/Area/Home?areaID=88)。
联系方式: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吴先生13968016664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0571-64217663 64217659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刘先生 0574-87315867 15958021888
监督电话: 0571-64220205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0.11.3
拍 卖 文 件
项目编号:CQJY-2020-034
项目名称: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拍卖项目
委托单位: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拍卖公司: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主管单位: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单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监管单位:桐庐县财政局
日期:2020年11月3日
拍卖资料目录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拍卖规则
4、拍卖会会场纪律
5、竞买申请书(样本)
6、授权委托书(样本)
7、退还竞买保证金通知单
拍卖公告
受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8日14时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对其位于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1 |
14幢1单元708室 |
67.99 |
709204 |
|
7 |
14幢1单元2104室 |
68.26 |
759802 |
2 |
14幢1单元1008室 |
67.99 |
719402 |
|
8 |
14幢1单元2106室 |
68.47 |
762140 |
3 |
14幢1单元1108室 |
67.99 |
722802 |
|
9 |
14幢1单元2206室 |
68.47 |
765563 |
4 |
14幢1单元1708室 |
67.99 |
743199 |
|
10 |
14幢1单元2404室 |
68.26 |
770041 |
5 |
14幢1单元1806室 |
68.47 |
751869 |
|
11 |
14幢1单元2406室 |
68.47 |
772410 |
6 |
14幢1单元1808室 |
67.99 |
74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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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保证金:10万元/套,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竞买人如需竞拍多个标的,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其中交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竞得人即房屋合同签订人,不得变更)。下轮公寓在学府小学的区域内。
三、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可进行商业贷款,银行可自选或我司推荐;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也不允许使用房票。
四、竞买资格: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为受让主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在桐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除外)。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五、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实地展示(联系:吴先生13968016664)。
六、保证金交纳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8:30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止。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到以下帐户(法人、单位需以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凭银行回单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开取保证金收款收据)。
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89318100168396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浙江艺海有限公司刘先生15958021888,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原件、复印件及保证金收款收据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人可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庐栏目查看下载(https://www.hzctc.cn/Area/Home?areaID=88)。
联系方式: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吴先生13968016664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0571-64217663 64217659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刘先生 0574-87315867 15958021888
监督电话: 0571-64220205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0.11.3
拍卖须知
受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0年11月18日 14时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对其位于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现作须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1 |
14幢1单元708室 |
67.99 |
709204 |
|
7 |
14幢1单元2104室 |
68.26 |
759802 |
2 |
14幢1单元1008室 |
67.99 |
719402 |
|
8 |
14幢1单元2106室 |
68.47 |
762140 |
3 |
14幢1单元1108室 |
67.99 |
722802 |
|
9 |
14幢1单元2206室 |
68.47 |
765563 |
4 |
14幢1单元1708室 |
67.99 |
743199 |
|
10 |
14幢1单元2404室 |
68.26 |
770041 |
5 |
14幢1单元1806室 |
68.47 |
751869 |
|
11 |
14幢1单元2406室 |
68.47 |
772410 |
6 |
14幢1单元1808室 |
67.99 |
74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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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保证金:10万元/套,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竞买人如需竞拍多个标的,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其中交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竞得人即房屋合同签订人,不得变更)。下轮公寓在学府小学的区域内。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叫价、成交价不含有办理标的物移交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税费等。
四、本次拍卖是依法经公告及展示,并以标的目前所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位置、面积、内部结构、实际品质等应以实地展示为准。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本公司不作任何担保。
五、竞买申请:
(一)拍卖文件取得: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下载获取本次拍卖的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拍卖规则;
(4)拍卖会会场纪律;
(5)竞买申请书(样本);
(6)授权委托书(样本);
(7)退还竞买保证金通知单
(二)提交申请: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的工作时间内,向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资料包括: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须加盖公章):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
(2)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
(三)资格审查
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或负责对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有过违约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11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确认的,将在拍卖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经确认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须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中心开具的竞买保证金收据原件准时参加拍卖会。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1、竞买人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中心咨询。
2、本次拍卖活动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竞买人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先生13968016664)。
(六)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文件,如有异议的,应在竞买报名前提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接受本拍卖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不以任何形式对本拍卖文件的内容提出异议。委托人、招投标中心、拍卖人不承担和担保标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竞买人报名竞买后,不得以事先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六、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竞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后继续竞价;
9、本场拍卖会设有保留价,较高应价者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无人再报价,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较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买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记录单上签名及盖章。
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规则》等及买受人提供的相关证照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效力,买受人应循一并遵。
七、交款方式:
本次拍卖成交款汇入委托方指定帐户(户名: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账号:89318100072858;开户行:杭州银行桐庐支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可进行商业贷款,银行可选择我司推荐(邮政银行:陆森洪15168291828)或自选;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也不允许使用房票。
1、买受人无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
2、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且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建议签订合同前买受人与银行确认首付比例及能否按揭),首付款支付比例按照较新放贷政策执行,并在《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办理完成贷款手续。由于买受人原因按揭不能批准的,则买受人仍须在前述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按照本须知的约定支付拍卖价款,若买受人违约,则没收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靠前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广告宣传费、场租费等。
八、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
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凭与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出具的《退还竞买保证金通知单》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九、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相关合同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交纳相关款项的。
十、签订合同:
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款(办理银行按揭的付清首付款)后凭银行回单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
十一、若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竞买人数少于2人的,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
十二、移交:由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将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十三、权证办理: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或办理按揭贷款资金全部到账后,由买受人持相关资料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过户手续,出让人予以协助也可由桐庐盛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过户手续,代为办理过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让人代为办理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此,特提醒各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桐庐盛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建宏,电话:15888882519)了解代办过户的费用收费情况以及代办过户所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一旦应价,即视为了解并接受上述约定并愿意支付相关的费用。
十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应现场踏勘并作了认真调查,对拍卖标的情况(权属、占有使用、租赁、欠费等)进行详细的了解核实,对标的过户、办证所涉的税、费及瑕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国家税收政策及房屋限购政策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愿意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需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多层30元/平方米,中小高层60元/平方米,高层78元/平方米。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3、拍卖成交后,土地、房产的用途、使用权类型、面积等以权属部门确权为准,如有差异,拍卖人及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4、竞买人在报名时应注意保证金的交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且仅限竞买人本人(竞买人为法人时指法人授权代表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参与拍卖,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更名。
5、《拍卖成交确认书》、《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签署,买受人不能更名。
6、拍卖标的如存在水电费等欠费的,拍卖成交前由出让人承担,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标的土地证为一本总证,过户是需分割。
8、拍卖前竞买人务必向贷款方详细咨询并初步落实贷款方式、期限及额度等。拍卖成交后,如不能办理银行按揭的,买受人另须在规定期限内将全部拍卖成交款汇入委托人帐户,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9、买受人应确保自身主体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等管理部门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否则买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买保证金由招投标服务中心直接支付给出让人所有。
10、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交易和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等按国家规定由出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如买受人对所购财产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及本须知规定办理,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2、本公司对标的物的任何口头介绍、评价以及其它文字、图片、数据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与保证。竞买人应以现场勘察并亲自调查为准,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权属、占有使用、租赁、欠费等)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对国家税收政策及房屋限购政策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所竞买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拍卖须知的内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享有瑕疵请求权,不得以事先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3、如有修正或补充在拍卖会之前以书面文本或公开宣布的形式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即为接受此修正或补充.未尽事宜及其它需要明确的情况说明以买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十五、拍卖成交后因不可抗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地方政府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有关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予负责。
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本竞买人已认真、仔细阅读该《拍卖须知》,对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同意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特此签字确认。
竞买人:
2020年 月 日
拍卖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竞买人、买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受此约束。
二、本公司的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凭有效证照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四、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文件,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误差的,以拍卖标的原物为准。
五、竞买人在拍卖前,以调查或其它方式审看拍卖标的,对欲竞投的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并对自己竞投拍卖标的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愿意为拍卖标的现状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活动(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出具书面委托书)。
七、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后,较高应价者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拍卖师在三次报价后,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加价幅度可由拍卖师现场掌握)
竞买人必须按规定要求举牌(竞投号牌)竞价,加价可根据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买,也可根据拍卖师的询价表示认可或口头报出承诺的价格,但必须高于、等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
八、拍卖活动中,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当其他竞买人提出更高价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九、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得反悔。对反悔者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反悔者承担违约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以人民币结算),否则,按违约论(不另行通知)。
十二、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拍卖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不得妨碍拍卖师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文件需补充、修改的,拍卖人可在拍卖前以书面或口头宣布的形式告知竞买人。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0.11.3
会场纪律
1、竞买人及陪同人员进入拍卖会场后,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会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拍卖会场实行签到制度,每位竞买人陪同人员仅限1人。竞买人及陪同人员须在拍卖会开始前进入拍卖会场,入场前需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进入拍卖现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3、拍卖活动开始后,竞买人未进入会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4、竞买人及陪同人员未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的,禁止进入拍卖会场。
5、与拍卖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拍卖会场。
6、拍卖会期间,竞买人和陪同人不得自行离开座位、离开拍卖会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竞买人之间不准互相交谈,更不准无理取闹,起哄捣乱。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调成振动,接听电话的声音不得影响他人的竞价。
7、参加竞买的人员必须按照拍卖规则的要求进行举牌竞价,不得阻碍拍卖主持人的正常拍卖工作,不得威胁、恐吓其他竞买人,竞买人之间不得互相串通,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或强迫他人举牌。
8、保持会场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9、本拍卖会现场及周围过道有实时监控记录,若有违反拍卖纪律者,影像资料将作为依法处理的相关依据。
10、违反拍卖纪律,扰乱拍卖会秩序,不听劝阻的竞买人及陪同人由会场保安人员将其清退出会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同时竞买保证金暂扣,在拍卖会结束之日十五天后决定是否发还,暂缓发还期间保证金不计息。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竞买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事实的,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结果无效,相关人员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处理。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0.11.3
竞买申请书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经认真阅读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拍卖项目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规则》等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拍卖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单位于2020年11月18日14时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举行的对“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的拍卖活动,并参与竞拍。
我方愿意按《拍卖公告》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照及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若能竞得,我方保证按照拍卖文件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并严格履行。
若我方在拍卖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按《拍卖法》相关规定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并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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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 话: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申请日期:2020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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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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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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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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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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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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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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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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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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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授权 代表本人参加2020年11月18日14时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举办的对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桐庐县城下轮公寓11套住宅拍卖活动,代表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等。如拍卖成交,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拍卖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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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人) 亲自签署并保证提交的下列文件真实、有效。 (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法人、单位申请的须加盖公章 1、竞买申请书;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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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竞买保证金通知单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标的物为 的买受人 ,已于 年 月 日和我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款项已清,请予以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
业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