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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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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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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8宁波市鄞州区雅戈尔大道165号422室的房地产、宁波市江北区华业街36号(4-20)的房地产及位于阳光清晨花苑车库14号的车库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4-21 13:38:50    文字:【】【】【】浏览 (1060)

宁波之江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1411

受海曙区人民法院委托,并经甬土资拍[2014]05006号核准,本公司将于2014年5月8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三楼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1宁波市鄞州区雅戈尔大道165号422室的房地产【房产证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22894号,证载建筑面积49.87㎡复式),土地证号:甬鄞国用(2011)第99-22270号,证载土地面积:16.92㎡,国有出让商服(办公)用地】。起拍价:71万元,保证金10万元。

    2宁波市江北区华业街36号(4-20)的房地产及位于阳光清晨花苑车库14号的车库【房产证号:甬房权证江北字第20110089493、20110089495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31.11㎡、30.74㎡,土地证号:甬国用(2011)第0106074、0106065号,证载土地面积:5.59㎡、6.15㎡,国有出让办公、车库用地】。起拍价30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买受人必须符合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条件。

    三、标的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14年54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1.竞买人须来本公司领取付款通知单后于2014年5月5日下午4点30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指定账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401365888871,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海曙支行营业部)。2. 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和付款通知单到法院立案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收据开具仅限2014年5月6日一天,截止当天下午4时前)。3.竞买人于2014年5月6日下午5点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点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六、咨询电话:0574—87315867     0574-87315367(传真)

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

七、法院监督电话:0574-87510695  工商监督电话:0574-87903083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拍卖公司网站(www.nbzjpm.com)及拍卖中心的网站(www.nbpmzx.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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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74-87315867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