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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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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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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车辆一批拍卖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2-11-16 09:01:33    文字:【】【】【】浏览 (4068)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受委托,本司将于2022年11月30日14时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车辆一批,起拍价2000-3200元/辆,清单见本司网站。展示时间11月25、28日,有意者携带保证金1万元/辆、资料服务费100元及有关证件在11月29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13567483227(盛);联系地址:宁波市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同属于拍卖事务的法律性文件,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作出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本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序号

车牌号

车辆类型

 

启用日期

年检有效期

强制保险截止日

起拍价(元)

1

B3507M

轻型厢式货车

尼桑

2011-04-07

2023-04

2023-04-08

2300

2

B7053B

轻型栏板货车

尼桑

2009-04-14

2023-04

2023-04-13

2000

3

B79S36 

小型普通客车

别克

2010-06-01

2023-06

2023-05-28

3200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有在拍卖标的交易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拍卖佣金。

三、竞买报名事宜:

1.报名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凭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携复印件),并携银行交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上述标的物买受人的保证金待过户完成后凭新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过户发票至我公司留档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不计息退还至原账户,请标的未成交的竞买人保管好保证金收据,并凭身份证及收据到本公司自行办理退款手续。

四、《拍卖文件》的组成:

1. 拍卖公告;

2. 拍卖须知;

3.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4. 拍卖人收到竞买报名资料和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为竞买人填写完整的《竞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确认登记。

五、拍卖规则:

竞买人取得《拍卖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内容,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前向拍卖人咨询,踏勘标的的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与我司联系,定时踏勘。对拍卖标的有异议的,应在参加竞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均视为无异议,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因其他争议发生纠纷时,拍卖人、买受人应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14时整;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利。

拍卖地点: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进场时间:13:30~13:55。竞买人凭《竞买报名表》、身份证,于13:55前到开标大厅门口领取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制作的竞价标志牌,每个竞价牌只允许贰名竞买人进场入座,竞价标志牌代表竞买人资格,应妥善保管,拍卖会结束后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七、拍卖会程序:

(一)委托人代表、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二)拍卖师特别说明,并宣布竞价开始;

(三)竞买人竞价,拍卖师确定较高出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则落槌成交;

(四)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此书签订后买受人的一联由拍卖人保管,待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再交给买受人。

八、买受人责任:

买受人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能按本须知要求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款项支付期限:

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款,车辆买受人须在拍卖之日起三日内(即2022年12月216:00前),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款(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158001040006734,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逾期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已交付款项的利息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佣金的收取:按成交价的5%收取。交纳的时间为拍卖之日起三日内(即2022年12月216:00前)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158001040006734,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

违约责任除按本须知第八条款执行外,拍卖佣金延期支付的,买受人须按每日5%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拍卖标的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打入我司账户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我司拿取成交确认书及佣金发票至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车辆标的的实物移交。买受人如无特殊原因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包括车辆保险(若有))。

其它一切手续的办理及各种费用(含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会场纪律:

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遵守拍卖会场的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拍卖时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工商监管: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电话:0574—86267021 

十三、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充分掌握拍卖标的的全面信息,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质量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包括偷窃、丢失、不能过户等)转移给买受人时间为拍卖成交时间。

2、拍卖标的车辆违章、年检过期、保险过期、证件遗失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全部责任(补办、补交);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税、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年检过期、保险过期买受人需拖车办理各项补办事宜,如买受人自行开车办理被交警等有关部门查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理,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3、拍卖机构可以在拍卖会开始之前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修正或补充拍卖资料(口头方式),竞买人无异议的视为接受此修正或补充,竞买人不接受修改的,视为放弃竞买,退还参拍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不足法定参拍人数(2人及以上)的取消该标的拍卖,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无息退还保证金,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现场踏勘并亲自调查为准,自行承担标的物瑕疵风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中有车身涂有公务等字样的需喷漆后过户,未过户前不得开车上路。

6、标的1强制报废期止2026-04-07;标的2强制报废期止2024-04-14。

7、标的2车辆移交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8、本次拍卖所有标的车牌不在此次拍卖范围之内。

9、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款发票。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过户名字及金额必须与拍卖成交确认书一致。

11、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发现车辆原有任何重大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自理,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十四、解释权: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活动,以及公开发布的文书资料拥有解释权。

十五、未尽事宜将在拍卖会之前以书面文本或公开宣布的形式告知竞买人。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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