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315867
传真:0574-87315367
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楼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15:30时在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金水路299号)二楼8号厅举行公开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宁海县天逸府14间商业街面房,建筑面积81.5-126.45㎡不等,起拍价85.5-132.8万元不等,拍卖保证金10万元/间。具体详见清单。
二、特别说明:1、一份拍卖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竞买人如需竞拍多个标的,须缴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其中交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竞得人即房屋合同签订人,不得变更);2、过户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支付;3、本次拍卖标的可向宁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源支行申请办理按揭,咨询电话:葛经理13777052403。
三、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我公司联系看样,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1月31日9:00-15:00。
四、报名登记手续:有意者于2023年2月1日16时之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我司账户(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158001040006734,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并携带银行出具的拍卖保证金缴纳回单和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需按揭贷款须提供银行审核证明)在2023年2月2日13:30-15:00时内到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金水路299号)二楼8号厅办理竞买手续。
五、咨询电话:0574-87315867、13567483227(盛)
六、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609室。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或登录拍卖公司网站(www.nbzjpm.com)查询。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拍 卖 须 知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同属于拍卖事务的法律性文件,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面了解,一旦作出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本须知之条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宁海县天逸府14间商业街面房:
序号 |
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楼层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1 |
东畈路131号 |
84.96 |
一层 |
42.48 |
892080 |
二层 |
42.48 |
||||
2 |
东畈路137号 |
81.5 |
一层 |
40.75 |
855750 |
二层 |
40.75 |
||||
3 |
东畈路181号 |
125.9 |
一层 |
62.95 |
1321950 |
二层 |
62.95 |
||||
4 |
东畈路183号 |
82 |
一层 |
41 |
861000 |
二层 |
41 |
||||
5 |
东畈路187号 |
81.92 |
一层 |
40.96 |
860160 |
二层 |
40.96 |
||||
6 |
东畈路189号 |
82 |
一层 |
41 |
861000 |
二层 |
41 |
||||
7 |
东畈路191号 |
124.08 |
一层 |
62.04 |
1302840 |
二层 |
62.04 |
||||
8 |
东畈路203号 |
82.06 |
一层 |
41.03 |
861630 |
二层 |
41.03 |
||||
9 |
东畈路205号 |
81.98 |
一层 |
40.99 |
860790 |
二层 |
40.99 |
||||
10 |
东畈路207号 |
81.98 |
一层 |
40.99 |
860790 |
二层 |
40.99 |
||||
11 |
东畈路209号 |
82.06 |
一层 |
41.03 |
861630 |
二层 |
41.03 |
||||
12 |
东畈路211号 |
111.78 |
一层 |
55.89 |
1173690 |
二层 |
55.89 |
||||
13 |
民生东路78号 |
126.45 |
一层 |
63.225 |
1327725 |
二层 |
63.225 |
||||
14 |
民生东路114号 |
91.91 |
一层 |
45.955 |
965055 |
二层 |
45.955 |
拍卖保证金10万元/间。
标的公告及上述表格的所示面积为初始测绘面积。若与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如有差异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佣金。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拍卖时的起拍价(即参考价)、成交价中不含在拍卖标的交易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包括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所得税等交易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金)。
三、竞买报名事宜:
1.有意者于2023年2月1日16时之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我司账户(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158001040006734,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并携带银行出具的拍卖保证金缴纳回单和身份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需按揭贷款须提供银行审核证明)在2023年2月2日13:30-15:00时内到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金水路299号)二楼8号厅办理竞买手续。
2.上述标的物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后即转拍卖成交价款的部分首付款,由拍卖人直接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51166274;开户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宁海县桃源支行),余款由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不计息退还至原账户,请标的未成交的竞买人保管好保证金收据,并凭身份证及收据到本公司自行办理退款手续。
四、《拍卖文件》的组成:
1. 拍卖公告;
2. 拍卖须知;
3.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4. 拍卖人收到竞买报名资料和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为竞买人填写完整的《竞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确认登记。
五、拍卖规则:
竞买人取得《拍卖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内容,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前向拍卖人咨询,踏勘标的的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对拍卖标的有异议的,应在参加竞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均视为无异议,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因其他争议发生纠纷时,拍卖人、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2月2日15:30时整;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利。
拍卖地点: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金水路299号)二楼8号厅。
进场时间:15:00~15:25。竞买人凭《竞买报名表》、身份证,于15:25前到拍卖大厅门口领取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制作的竞买号牌,竞买号牌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竞买人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持举该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拍卖会结束后将号牌交还现场工作人员。
七、拍卖会程序:
(一)委托人代表、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二)拍卖师特别说明,并宣布竞价开始;
(三)竞买人竞价,拍卖师确定较高出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则落槌成交;
(四) 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此书签订后买受人的一联由拍卖人保管,待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后再交给买受人。
八、买受人责任:
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立即提供与拍卖标的及成交金额一致的《成交确认书》,并及时要求买受人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于买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的情形,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拍卖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并按照《拍卖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在确定的期限内不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及佣金等费用的,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所交保证金及后续支付的部分价款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预期佣金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并按照《拍卖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款项支付期限: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或首付款(拍卖成交价50%,具体贷款比例由银行确定)直接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51166274;开户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宁海县桃源支行)。
2、拍卖佣金的收取:拍卖人向买受人按拍卖标的成交价的2%收取。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佣金直接汇至我公司账户(户名: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158001040006734,开户行:农行宁波东柳支行)。
违约责任除按本须知第八条款执行外,拍卖佣金延期支付的,买受人须按每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拍卖标的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成交款打入指定账户后,须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凭我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款缴纳凭证和买受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委托人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委托人交付钥匙,房屋移交。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予以协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支付。
其它一切手续的办理及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会场纪律:
竞买人及与会人员,应遵守拍卖会场的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拍卖时若发现竞买人恶意串通,操纵竞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充分掌握拍卖标的的全面信息,委托人、拍卖方不承担质量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买受人时间为拍卖成交时间;标的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所得税,测绘费,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支付。
2、委托人及拍卖人因特殊情况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由此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负,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会开始前由拍卖师或者委托人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凡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拍卖师及委托人的口头说明。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现场踏勘并亲自调查为准,自行承担标的物瑕疵风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较终以拍卖成交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的增缺不影响较后的成交价格。
5、拍卖标的中如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拍卖前自行查看,拍卖成交后,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6、房屋内若有水、电表等需过户或重新开户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过户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支付。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规定交纳物业费等费用。
9、买受人应确保自身主体资格符合相关审批机关等部门对受让方购房主体资格的要求,否则出现无法过户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理,与拍卖人、委托人无涉。
十三、解释权: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活动,以及公开发布的文书资料拥有解释权。
十四、未尽事宜将在拍卖会之前以书面文本或公开宣布的形式告知竞买人。
浙江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竞买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说 明
竞买人对下列条款承诺并声明:
1、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本场拍卖会的《拍卖须知》。在此郑重承诺并声明:本竞买人参加此项标的竞拍,已对拍卖标的的产权来源、标的面积、产权情况以及拍卖标的(含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缺陷、损坏、缺失和其它各种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且完全知道,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2、报名条件中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果一旦查出有作假将取消买受人资格(拍卖无效)。买受人(拍卖成交人)愿意接受本场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活动的其他资料上所有条款以及本项目标的物一切现状和瑕疵。
3、房屋交付时间以委托方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社区杨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约定为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服从现有物业公司管理。
竞买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